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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已决定发出警告信,对中信证券进行监管。经调查,中国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违规行为包括:擅自删除保荐项目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内容,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和实施反馈函签署日期与实际时间不符。

中国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发起上海百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过程中,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随意删除了前次询价要求披露的毛利率、销售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差异,该差异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且该期间的费用比例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另外,7月1日至3日提交的第7版招股说明书登记稿和实施反馈函于2019年7月1日签字盖章,与实际时间不符。
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生反映了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责令中信证券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整改报告。(王鸿)
标题:证监会对中信证券擅自删减保荐项目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等行为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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